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具体措施的通知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4-08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5-00018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4-08
- 发布日期:2015-04-08
- 文 号:攀办发〔2015〕23号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进一步加强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有效结合,建立健全信贷需求常态化共享、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机制和措施,通过政府、银行、保险、证券、担保、中介、企业各方主体共同发力,切实提高金融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新常态下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控风险、惠民生”的发展目标,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制度。市政府根据产业政策和企业规模、纳税情况、就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等综合指标,在全市择优选择50户左右的企业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对名单内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发布。对列入名单的企业给予必要的财政、金融等政策倾斜,银行机构原则上不得抽贷、压贷、延贷。
二、加快银企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2015年依托攀枝花公众信息网建成“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及时发布诚信企业融资需求和银行信贷政策,促进银企融资实现常态、高效对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银企对接会。
三、加大对重点支持企业的帮扶力度。市政府应急转贷资金优先支持纳入名单的企业。扩大应急转贷资金使用范围,对生产经营正常、临时出现利息支付困难的企业,由政府垫付利息,以维护其信用记录。建立贷款贴息机制,安排专项基金用于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企业发展。建立重点工业产品收储机制,对收储企业在收储期内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助。
四、强化中小企业诚信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财务信息公开外部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大力引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制,推进中小企业资信外部评级,督促企业严守诚信承诺,保证按期归还贷款、不拖欠税款。对不守诚信和恶意拖欠贷款、税款的企业剔除出重点支持名单,取消各项政策支持。
五、加大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组合扶持力度。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强化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综合管理运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源倾斜,确保货币政策释放资金优先投向重点企业,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年度贷款增幅不低于10%;积极向上争取支农、支小再贷款限额投向涉农、小微企业;建立央行“票据通”重点企业支持名单,加大再贴现投放力度。继续实施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信贷支持。
六、加大重点领域有效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以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围绕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性产业、先导型服务业,加大机械制造、阳光康养、商贸物流、农业产业化等重点领域信贷投入,优化配置金融资源,盘活信贷存量,用好增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银行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收回的资金和贷款规模要对重点企业优先支持,充分运用转贷、续贷等方式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对有市场、有效益,并且正常纳税,未欠贷款利息情况发生的企业,要重点支持。对“无市场、效益差、信用状况恶化”的企业限制支持。银行机构对政府融资担保公司的放大比例可扩大到10倍。各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向上争取区域信贷政策、信贷规模匹配以及存贷比不挂钩等资源倾斜。
七、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推动票据置换、银团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发展,综合运用产业链融资、知识产权融资、金融仓储等多种模式,对重点企业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八、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金融服务。力争2016年完成全市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培育、价格评估、抵押登记等相关配套制度。力争将米易县列为全省农村产权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县,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入。
九、优化融资环境,缓解“融资贵”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发放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同档次市场平均利率。借用央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在央行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加点幅度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幅度,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减少融资中间环节,降低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严禁变相提高利率。各银行机构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续贷、转贷、设立循环贷款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成本。
十、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招商引资等手段,积极帮助、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壮大资本实力。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动企业盘活资产,用存量引进增量,必要时倒逼企业兼并重组,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化解企业风险,对被兼并企业不得抽贷、压贷、延贷,并合理降低续贷利率。
十一、壮大融资担保实力。支持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和金惠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力争到2017年实现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8亿元、2亿元。支持有条件的县(区)设立国有控股、民间资本参与的担保机构。鼓励银行机构与省内外有实力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公司要将担保费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对重点支持企业不高于2.5%。
十二、强化中介机构管理。严禁评估、担保等中介机构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中介机构对企业办理转贷、续贷的同一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相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
十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依托《四川省重点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增长计划》,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到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传统融资工具和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保障房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创新型融资工具。加大对PPP等新型融资模式的推广运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重点领域。支持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钒钛交易中心通过天府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成功融资的企业,由财政给予一定费用补贴。
十四、切实发挥保险协同作用。各保险类金融机构要努力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降低企业保险成本,扩大保障范围。积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推动我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各类责任险等业务发展。各农险业务经办机构要加快建设涉农服务网点,稳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参与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和产品创新,尝试巨灾保险试点。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务投资及资金借贷等方式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及企业兼并重组。
十五、加快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县(区)及乡镇增设分支机构和网点,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组建村镇银行,发展社区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创造条件,积极引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基金投资公司等相关机构来攀设立分支机构,扩大金融资源供给。市政府对成功引入金融机构的相关单位给予专项经费补贴,对新进入的金融机构给予专项经费补贴和政策倾斜。
十六、做优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加合意贷款。鼓励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地方法人机构加快发行次级债、小微企业金融债和“三农”金融债,多渠道扩大银行信贷资金来源。
十七、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由市政府出资建立重点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银行机构向重点支持企业发放贷款。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对纳入名单的企业新增不良贷款进行补偿。
十八、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建立金融涉讼案件协调工作会议制度,及时召开金融涉讼案件协调会、执行情况通报会,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加大金融涉讼案件执行力度,建立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机制。
十九、完善逃废债务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建立失信违约惩戒机制,健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黑名单”,实现信息共享。每季度公布一次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名单。金融机构对“黑名单”企业采取不开户、不授信等联合制裁措施,增大其失信成本。
二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融资理财中介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二十一、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和“诚信个人”建设,力争3年内各县(区)在省级金融生态环境县(区)评比中排名不断提升。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进入省级金融生态环境县(区)评比前50名县(区)的金融支持,确保每年新增信贷投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分别成立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重点支持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攀枝花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重点支持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目标办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